大仁科技大學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設置辦法

大仁科技大學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照護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審核本校進行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
二、提供本校有關動物實驗設計之科學應用諮詢意見。
三、提供本校有關實驗動物飼養設施改善之建議。
四、監督本校實驗動物之取得、飼養、管理及應用等行為。
五、提供本校年度執行實驗動物科學應用之監督報告。
六、每半年實施內部查核一次,並填報查核總保列為監督報告之附件。
 
第三條 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七人,由院長就本校使用動物之教師,遴選聘任之,其中包括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動物實驗管理訓練合格之專業人員。委員聘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第四條 本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一人,綜理會務,由院長就委員中指定聘兼之。置執行秘書一人,工作人員二至三人,就本校人員派兼之。均承召集委員之命,處理本會業務。
 
第五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視需要邀請有關行政主管列席。會議召開時以召集委員為主席,且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通過始得決議。
 
第六條 為順利推動本任務,得依任務編組設置若干工作小組,其設置辦法各另訂之。
 
第七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照護委員會成員名冊:

姓名

於照護委員會(或小組)之職稱

擔任成員日期

證書字號及最新取得訓練合格證書字號(及年度)

單位

本職

職稱

聯絡電話

(含分機)

林鳳蘭

召集人

106.8.1

 

藥學系

副教授

08-7624002#2615

林鳳蘭

執行秘書

107.5.21

104年度訓練合格證書字號

藥學系

副教授

08-7624002#2615

祈偉廉

獸醫師

107.5.21

台獸師字第1994

寵美學程

助理教授

08-7624002#2805

張天成

外部委員

107.8.01

 

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

社區急救推廣組專員

 

郭代璜

委員

106.8.1

 

藥學系

教授

08-7624002#2625

陳福安

委員

106.8.1

 

藥學系

教授

08-7624002#2617

施承典

委員

106.8.1

 

藥學系

教授

08-7624002#2931

曾麗荷

委員

106.8.1

 

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系

副教授

08-7624002#2535

張惠香

委員

106.8.1

 

生物科技系

副教授

08-7624002#2523

謝登恩

委員

106.8.1

 

藥學系

副教授

08-7624002#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