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函--檢送新版「動物實驗申請表範本」,自115年2月起適用,請貴機構逕至本部動物保護資訊網下載及應用,請查照。

檔  號: 1 收發文號: 1150000734
保存年限: 永久 收發日期: 115年01月21日
電子簽核 創稿文號: 1151290600
*1151290600*

   農業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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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02)2383-2605
承 辦 人: 蘇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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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大仁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01月20日
發文字號: 農護字第1150072077號
速  別: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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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檢送新版「動物實驗申請表範本」,自115年2月起適用,請貴機構逕至本部動物保護資訊網下載及應用,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照護委員會或小組審核該機構之動物科學應用時,應由利用實驗動物進行科學應用者事先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計畫名稱、計畫主持人、實驗動物種類、品種、數量、實驗設計、執行期限、負責進行動物實驗之相關人員名冊、依本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進行之替代、減量及精緻化之評估說明等資料,經照護委員會或小組審議核可,始得進行;經核可之內容變更時,亦同。
二、 旨揭新版「動物實驗申請表範本」格式如附件1,主要修正重點與現行(110年版)差異說明(如附件2),摘述如下:
   (一)強化動物實驗應用取代、減量及精緻化3R原則、執行安樂死之程序與方法、疼痛或緊迫評估之說明。
   (二)新增人道終點說明之填寫欄位,以及「附錄二、動物手術規劃」,強化手術執行人員之資訊與訓練資歷、操作細節等說明,以維護動物福利。
   (三)計畫資訊、專有名詞、定義解釋等增加中英文對照,部分欄位調整為勾選方式,以利填寫及檢視。
三、 請依範本運用或檢視修正貴機構之動物實驗申請表,相關格式及運用情形將列入後續外部查核之重點。
四、 新版「動物實驗申請表範例」格式置於動物保護資訊網(網址:https://animal.moa.gov.tw)/我想了解專區/實驗動物/ IACUC管理範例),請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