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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暨健康學院專兼任教師升等系統

藥學暨健康學院專兼任教師升等報名系統 敬請您113年12月18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並請於113年12月20日前將教師升等審查書面資料繳交至系辦,申請程序才完成喔,逾期不候

★著作升等老師請注意喔 紙本的封面及目錄目前有新的格式 詳細請上本校人事室→教師資格審查→著作送審相關表單 06-升等送審格式(封面及目錄) 請點我 敬請配合。

★繳交紙本相關表單詳細請上本校人事室→教師資格審查→ 教師資格審查各類升等需繳 書面相關表單→升等審查書面資料需繳交至系辦請點我★★

有關藥學暨健康學院專兼任教師升等系統本網站教師升等線上填報 如有問題 請電08-7624002轉3001

有關教育部教師送審資格及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 請電08-7624002轉1128

 

 

大仁科技學 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

第十九條 本校教師升等審查評項目,包括學、服務及研究三成績其中務佔總成績 30 %、研究佔總成績 70 %,二項成績合計達 70 分以上始為通過,各 評審項目、標準及適用對象分述如下:
一、教學服務及研究成績,依本校「師考核辦 法」理(教學 +服務佔總成績 30 %)、研究佔總成績 %)、研究佔總成績 70 %,總分以 100 分計。
二、專任教師:
(一) 以學位、專門著作、作品、展演或成就等類別升等者:教學與服務成績佔30%、研究成績(以外審成績作為通過之標準)佔70。
(二) 以教學實務成果類別升等者:教學與服務成績佔70%、研究成績佔30%。
(三) 以技術應用類別升等者:教學與服務成績佔30%、研究成績佔70%。

三、新進專任教師:本校延攬優秀如聘當學期即申請資格者,經 各級教評會審議通過後,得不採計學與服務成績改以外作為之標準。
四、兼任教師: 以送審前2學期教學評量成績之平均值4.0以上,以及外審成績作為通過之標準。

請老師至https://cli.tajen.edu.tw/studentcutclass/Default.aspx→mytajen雲端平台→進入→網路教學評量→教學評量成績下載 ★法規依據大仁科技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 第十一條 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資格審定: 七、兼任教師送審前 2學期之教評量平均成績,未達 4.0 以上  ;本學期如果成績尚未出來 請填寫0 (後續會查核)

請老師至https://cli.tajen.edu.tw/studentcutclass/Default.aspx→mytajen雲端平台→進入→網路教學評量→教學評量成績下載 ★法規依據大仁科技學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 第十一條 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資格審定: 七、兼任教師送審前 2學期之教評量平均成績,未達 4.0 以上

 

人發處 教師資格審查相關辦法 教師聘任暨 教師聘任暨 升等 辦法  或  本項如有問題電08-7624002轉1128承辦

第十條 教師申請 資格 審查 ,應符合下列各款 條件 :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授副助理講師之申請資格件。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授副助理講師之申請資格件。 二、擔任現職期間,其教學研究服務輔導等成績優良。  三、本校專兼任實際從事教學之現職人員。 四、每學期應實際任教 滿 1學分,授課 達 18小 時。

第十三條 教師送審之代表著作及參考,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一、代表著作 應以本校名義發表 ,並 為第一作者或通訊。第

二十八條 兼任教師之資格審查應由其專職學校辦理,無者須在本連續兼任教師之資格審查應由其專職學校辦理,無者須在本連續任教 2學期,自第 3學起始得向本校申請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審查相關規定 請上人發處教師資格審查相關規定辦理   

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 請上 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

藥學暨健康學院教師聘任暨升等作業規範下載

有關藥健學院教師升等線上填報(本網站) 如有問題 請洽 藥健學院08-7624002轉3001

有關教師送審資格及大專教師送審通報系統 請洽人事室電08-7624002轉1128
        

範例:OO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研發部
範例:高雄醫學大學藥學系博士

任課科目(小時/週) 範例:職場倫理與法律(2時/週) (★請填寫送審當學期授課科目),新學期課表查詢https://cli.tajen.edu.tw/studentcutclass/Default.aspx→ mytajen雲端平台→進入→教務服務→課務服務→教師課表查詢。

此專區為本校專任教師請上傳電子檔 請老填寫完  教師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評分表在此欄位上傳 謝謝您     大仁科技大學教師教學服務成績考核評分表下載

紙本需簽名後及表格下行政單位須先認證簽章:每個表格下面都有行政單位須先完成核章再送至送至系辦公室(並檢附佐證)

依據本校教師教學 、服務  成績考核辦法本校教師之升等審查,報請教育部審查之總成績,包括 教學、服務成績二項。其中教學成績(60分),服務成績(40分)

技術類升等相關表單,請聯絡人事室  分機1128詢問

 

說明:本欄位請要申請著作升等老師先下載大仁科技大學藥學暨健康學院教師聘任暨升等作業規範(著作升等專用)檢核表 檢核表後填寫完畢,再麻煩上傳此欄位

提醒:請勿上傳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 感謝您配合

    先下載大仁科技大學藥學暨健康學院教師聘任暨升等作業規範(著作升等專用)檢核表

專任老師申請教學實務成果升等審核表格完成後請上傳並請●紙本需簽名及表格下行政單位請先簽章後→送至系辦公室(並檢附佐證)

下載教學實務成果升等審核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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